2019—2020学年上期期末语文、数学 分项测试实施办法 根据我校《考试改革试行方案》,结合学期教学实际,本着有利于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提高,使分项测试活动更趋有序性、合理性和实效性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测试内容 语文分为:朗读、背诵,查字典、写字,听话、说话,基础知识(含阅读),作文,共八项。后两项闭卷。 数学分为:口算,计算,基础知识(含应用题),口头分析应用题,实际应用(含动手操作),共五项。前三项闭卷。 二、测试时间 2019年12月3日—2020年1月10日 三、领导小组 组 长:董中贵 副组长:张永生 谷瑞娜 巩晓燕 组 员:钮 辉 庞 琦 李新伍 谢迎莹 潘淑娟 黄伟成及语文、数学教研组长 四、测试方法 (一)第一阶段:自测 1.教师要严格按照《考试改革试行方案》中的要求,科学、合理地设置自测时间,并提前告知学生复习、准备。自测做到分散时间,分项考试,等级评定,学生参与。 2.为了让全体学生在每个项目测试中都达到理想的等级标准,准许对自测成绩不满意的学生申请复习再考。在学校抽测前,通过延迟评价,促进每个学生对本学期知识的掌握和理解,达到一定的等级标准,而不是一测定结果,使学生在学业上得到充分发展。 3.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要求,准确评价。 (二)第二阶段:抽测 为了检测分项自测的有效性,学校期末统一时间对各学科各年级自测情况进行抽测。 1.抽测学生名单的确定 按照各班各项自测上报表格,在优秀、良好、合格等级中按相应比例,电脑随机抽出20%的学生参加学校测试。 2.抽测时间及测试人员安排 学校统一安排,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教研组且予以张贴公布。 3.抽测项目 (1)语文 ①一、二年级:采用“2+1”形式 必测项目(2项):写字、基础知识。 选测项目(1项):在朗读、背诵,听话、说话四项中由各年级教研组长抽取其中一项。 ②三至六年级:采用“2+2”形式 必测项目(2项):作文、基础知识。 选测项目(2项):在查字典、写字,朗读、背诵,听话、说话六项中由各年级教研组长抽取其中的两项。 (2)数学 ①一、二年级:采用“2+1”形式 必测项目(2项):口算、基础知识。 选测项目(1项):在口头分析应用题、实际应用两项中由各年级教研组长抽取其中的一项。 ②三至六年级:采用“1+2”形式 必测项目(1项):基础知识 选测项目(2项):各年级教研组长先从口算和计算中抽取一项,再从口头分析应用题和实际应用中抽取一项,共两项。 4.命题要求 由教学领导及骨干教师组成命题组,依据课程标准、教材和《考试改革试行方案》要求,参考自测题库命题,内容尽可能全面科学地评价各学科学期教学质量。 5.测试要求 ①语文学科的查字典、写字、听话、作文、基础知识,数学学科的口算、计算、基础知识均采用规定时间闭卷进行。年级轮换监考,由监考年级教师负责批阅试卷,并对每位抽测学生做出等级评价。 ②语文学科的说话、朗读、背诵和数学学科的动手操作、口头分析应用题均采用分组测试、师生共评的方式。被测学生随机分为四到五组,每组评委分别由教师和本年级测试学生组成,测试学生应事先进行针对性的培训。根据学生的参试情况,依据《考试改革试行方案》相关项目标准,现场给学生以公平、公正的等级评价。
附件:1.语文分项自测安排表 2.数学分项自测安排表
2019年11月28日
附件1 2019-2020学年上期语文分项自测安排表 2019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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